如何有效区分商业论证、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章程

2018年06月16日讲师:刘通浏览:3385次

本文摘自《PMP项目管理方法论与案例模板详解》一书! 在项目立项过程中,组织可能会经历商业论证、可行性分析论证和项目章程评审等环节,由于这些环节都属于项目启动的前期准备工作,看似都在论证项目是否值得做或需要做的问题,一般好像很难区分其差别。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尝试具体论述这三者的差异性。 商业论证   商业论证是从商业的角度对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信息,从而决定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商业论证一般包括业务需求、必要的成本效益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内容。成本效益分析更多的考虑的是该项目的投资回报,可以通过一些科学的计算公式来量化这种收益,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现为投资回收期(Payback Period)、投资回报率(ROI)、净现值(NPV)和内部报酬率(IRR)等。 商业论证可以作为组织高层决策的依据,来评估项目是否满足市场需求、战略机会、客户要求和法律要求等。项目发起组织必须定期审核商业论证的有效性,以确保项目持续实现其商业利益。项目经理作为确保项目满足商业论证的责任人,需要在项目每个阶段执行持续的商业论证。 可行性分析 相对于商业论证而言,可行性分析更多的是从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给出合理化的建议。不论是商业论证还是可行性分析报告都需要把组织业务战略意图或项目发起人的具体针对此项目的希望作为输入。针对项目发起人的项目期望,可行性分析需要评估任何潜在的重大风险和现实不能匹配的内容,并确认项目章程中合理的范围,确保组织或外部资源有能力交付既定的项目目标。针对具体产品的可行性分析可以包括针对此产品的外观、可实现的功能、可达成的性能指标和可应用的制造工艺等维度进行具体论述。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章程的关系可以表现为,初始的项目章程可以作为可行性分析的输入,可行性分析的最终报告结果作为项目章程审批的决策依据之一。 项目章程 项目章程是由项目发起人发布的,正式批准项目成立,并授权项目经理动用组织资源开展项目活动的文件。项目章程一般包括项目目标、投资金额、投资回报、项目风险、假设条件、项目验收标准、主要可交付成果、总体里程碑及进度计划、项目团队成员和授权组织等信息。其中投资金额、投资回报和项目风险等信息可能来自商业论证的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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